A: 对近7日内有成都市旅居史的跨市(州)流动人员,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抵昌后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(抵达立即开展“落地检”,每次间隔24小时,就近就地实施),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具前不流动、不外出,居家监测。
A: 州外来(返)昌人员需在来(返)昌前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(村)登记报备。可在微信小程序搜索“来返凉人员报备登记”主动报备。
如不便采取二维码方式报备,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社区(村)登记报备(也可通过拨打114进行查询)。
不主动申报、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,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有关规定,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。
A: 州内各县市跨地区流动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